自己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,不想被过度抢救(包括插管),该怎么立嘱?
提前立一个遗嘱,从自己丧失最后的尊严开始(不能决定自己生死的时候)。
第一、不要过度治疗,如果已经病入膏肓,即使救治过来也是靠仪器来维持,就不要救了,花的是自己的钱、受的是自己自己罪、熬得是家人的心血。
第二、不要让我没有尊严的离去,明知道再多的抢救也是徒劳,就不要在我的身上不断的上各种试验药,不要在我的身上插满各种管子,不要在我的身上割开各种口子,我想完整的有尊严的离开,我不是一只用来试验的小白鼠。
第三、把能用的器官捐出去,也算是我生命的延续,也是我对生命最后的尊重,人总有一死,或迟或早,不要太在意,一生无论长短、爱过、恨过、付出过、获得过。足矣。
***如家里有人需要急救,是自己开车送去医院还是叫120呢?哪个更适合?
我觉得首先要 看你家离医院也不远,当地120出动是不是很快 ,如果120到你们那很久,还不如自己开车送去;还有,如果家里出现要当地抢救,不能随便移动的,还是等待救护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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